梅州市各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拍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梅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注册地在梅州市,经批准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核查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存在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情况;拍卖师聘用等情况。
(二)核查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三)核查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三、报送时间
各拍卖企业于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在线系统填报及纸质资料报送。
四、在线系统填报要求
各拍卖企业自行登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系统”企业端(http://pmhc.gdaa.cn),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并打印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附表1、附表2。
五、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各拍卖企业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封面及目录参照附件3):
(一)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附表1);
(二)2025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附表2);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所属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记录卡(2026年度)复印件及中拍协网站企业注册拍卖师列表截图;
(六)2025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七)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企业2025年度月报填报情况一览表截图。
各拍卖企业将以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连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报送至梅州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北3号外经贸大厦804室,联系人及电话:黄燕,2250211)。
六、核查程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厅将委托梅州市商务局对该辖区内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材料进行核查,确定核查结果在梅州市商务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通报核查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系统直接打印).docx
2.2025年度拍卖企业经营统计表(系统直接打印).docx
3.广东省梅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封面格式.docx
广东省商务厅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