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人社厅发〔2013〕52号)、《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人社厅发〔2013〕51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津人社办发〔2022〕50号)等相关规定,市人社局将组织开展国家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家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2022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家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2024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家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2024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二、时间安排

(一)验收准备阶段(2026年3月31日前)。各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依据《天津市国家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终期验收考核细则》和《天津市国家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终期验收考核细则》开展自评打分,并准备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建设项目总结报告;

3.《天津市国家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终期验收考核细则》或《天津市国家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终期验收考核细则》自评打分表;

4.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建设项目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建设项目总结报告、自评打分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电子版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指定邮箱。

(二)市级验收阶段(2026年5月15日前)。市人社局组织专家组深入各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采取听取建设项目情况汇报、查阅建设项目相关材料和考察建设项目现场、座谈交流、对建设项目单位进行打分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整改完善阶段(2026年5月30日前)。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建设项目取得实效。未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市人社局视情况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时限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向市人社局提出复验申请;复验仍不达标的,取消建设项目。

三、验收程序

(一)听取汇报。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就建设项目情况及建设成果进行汇报,并对存在不足说明原因。

(二)专家提问。专家组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问询。

(三)专家组开展工作。审阅相关材料、现场考察建设项目情况、走访相关部门、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对检查验收单位进行打分。

(四)反馈验收结果。专家组对建设项目指出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专家组长宣读检查验收结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表态发言。

四、工作要求

各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整理汇总验收相应材料,确保验收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郭薇薇

联系电话:88973603、13821204775

电子邮箱:m13821204775@163.com

附件:1.天津市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终期验收考核细则

      2.天津市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终期验收考核细则

      3.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终期验收考核细则

      4.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终期验收考核细则

      5.天津市国家级/市级建设项目考核评估名单

      6.天津市国家级/市级建设项目考核评估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

附件:

附件1天津市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终期验收考核细则.docx

附件2天津市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终期验收考核细则.docx

附件3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终期验收考核细则.docx

附件4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终期验收考核细则.docx

附件5天津市国家级市级建设项目考核评估名单.docx

附件6天津市国家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docx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国家级和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