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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珠工信〔2024〕24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管理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局对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珠工信〔2022〕62号),该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