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余姚市委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市建设助推智能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余党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验收通过的“宁波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2019年立项)拟配套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期公示为期工作日5天,从2026年3月2日至2025年3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交送至余姚市科学技术局(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22楼,邮编:315400,联系电话:89553542)。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企业、项目进行核实、查证,对持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为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6年“宁波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验收后拟配套补助清单.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