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州市种子服务站关于做好2026年度市级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的通知》(榕种站〔2026〕1号)文件精神,现开始组织2026年度福州市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本地生态气候条件、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科学选择品种,认真做好市级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点的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计划建立水稻、旱作、蔬菜等农作物新品种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片点各1-3个。
二、经费补助方式及标准
农作物新品种展示补助标准:大田作物新品种每个展示点面积5亩以上,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补助3万元;食用菌新品种每个展示点规模5万袋以上,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补助3万元;果茶新品种每个展示点面积5亩以上,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补助3万元。
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补助标准:大田作物新品种示范片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每个示范片补助5万元;食用菌新品种示范片达到100万袋以上的每个示范片补助5万元;果茶示范片面积达15亩以上的每个示范片补助5万元。
补助主要用于种子、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投入补贴;试验、鉴定、展示示范田间操作、观察记载的人工费用;现场考察、技术培训以及引进、展示、示范、推广、宣传等有关的其他支出费用。
三、申报办法
1、实施主体:全区各乡镇(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有条件、有意向实施上述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材料:包括福州市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及汇总表、耕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流转协议)、营业执照、标注实施面积的项目实施地块地图(“天地图”、“测亩易”等软件截图),材料一式两份,A4纸复印(打印),加盖实施主体公章。
3、申报时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通知辖区农业经营主体。各申报实施主体应于2026年3月6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与电子版)。
联系方式:长乐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种子科,电话:0591-28922135,电子邮箱:clqzzk@163.com,联系人:林仁辉。
4、项目实施内容、补助标准等以福州市最终下达文件为准。
四、其他事项
申报实施主体应接受长乐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种子科指导,实施相关项目。项目实施地块要求土地平整、排灌良好、肥力均衡、交通方便、辐射面广,每个展示示范片点应在醒目位置树立展示示范牌,标明面积、品种、实施单位、技术指导单位及专家等信息。实施主体应安排专门人员全程观察记载数据,适时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并及时提供记载数据、项目实施过程照片、项目总结及农用物资购买发票凭证等材料。
附件:
1、福州市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实施主体)
2、福州市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汇总表(实施主体)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