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认定(备案)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4]139号)、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认定(备案)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5]165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余科〔2025〕34号)等文件,现将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拟补助资金520万元予以公示,补助清单详见附件。

本期公示为期工作日5天,从2026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交送至余姚市科学技术局(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22楼,邮编:315400.联系电话:89553540)。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企业、项目进行核实、查证,对持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为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浙江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拟补助清单.xls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