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有关要求,现公示福建省2025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如发现以上企业有骗取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请拨打12366联系电话将具体情况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