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4号)转发你们。请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按照工信厅联节函〔2025〕539号文明确的征集对象、基本要求等,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引导园区、企业自愿开展“无废园区”

“无废企业”建设。本地区典型案例(每个地区推荐的案例原则上不超过1个)于2026年3月20日前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纸质推荐材料包括县级联合推荐意见、《典型案例申报书》(一式四份)、《典型案例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等,上述材料均需附电子光盘三份。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4号)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升,2274382;市生态环境局曾佳敏,2188108。)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