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
依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25〕5号)和《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姚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市监联发〔2025〕9号)要求,现我局启动2025年度质量标准类奖励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奖励内容
1.申报对象:符合《<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且当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新增违建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单位,均可申报。
2.申报内容:首次获“品字标”系列认证(含“浙江制造”“浙江农产”“浙江服务”,不包含“丽水山耕”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各类标准制定,有关标准化项目及奖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或主体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见附件2)一式一份。
3.报送地址: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姚市南雷南路301号)质量与标准计量科(501办公室)。
质量联系人:赵志青;电话:89554355
标准联系人:吕汶权;电话:89554310
附件1.余姚市质量标准奖励补助申报表.docx
附件2.《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pdf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