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2025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安排,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开展了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本次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涵盖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井盖、水泥制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其它包装物及容器)、电线电缆、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灯、防火门、农用地膜、化肥、节水器具、涂料、塑料购物袋、洗涤剂、安全帽、安全带、移动电源、电子门锁、玩具、儿童服装、儿童安全座椅、电子加热设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刹车片)、商用燃气灶、家用燃气灶、燃气调压器、燃气用连接软管、燃气泄漏报警器、烟花爆竹34种重点工业产品,抽查地域覆盖全市3县5区。

本次共抽查产品207批次,经检验机构检测,合格205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0.97%。

二、分产品抽查结果

1.醇基燃料:抽查2批次,涉及城关区、安宁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液化石油气:抽查12批次,涉及城关区、七里河区、红古区、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3.井盖:抽查7批次,涉及城关区、安宁区、西固区、永登县,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14.28%。

4.水泥制管:抽查5批次,涉及西固区、榆中县、永登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5.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其他包装物及容器):抽查5批次,涉及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6.电线电缆:抽查5批次,涉及安宁区、榆中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7.灭火器:抽查5批次,涉及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8.消防水带:抽查4批次,涉及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9.消防应急灯:抽查4批次,涉及城关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0.防火门:抽查3批次,涉及七里河区、榆中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1.农用地膜:抽查10批次,涉及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2.化肥:抽查5批次,涉及榆中县、永登县,1批次产品初检不合格,经复检合格。

13.节水器具:抽查5批次,涉及城关区、安宁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4.涂料:抽查7批次,涉及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榆中县、红古区、永登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5.塑料购物袋:抽查10批次,涉及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6.洗涤剂:抽查9批次,涉及城关区、榆中县、皋兰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7.安全帽:抽查4批次,涉及城关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8.安全带:抽查4批次,涉及城关区、七里河区、榆中县、永登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9.移动电源:抽查4批次,涉及城关区、安宁区、七里河区、榆中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0.电子门锁:抽查5批次,涉及城关区、七里河区、榆中县,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20.0%。

21.玩具:抽查8批次,涉及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2.儿童服装:抽查8批次,涉及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皋兰县、榆中县、红古区、永登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3.儿童安全座椅:抽查4批次,涉及城关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4.电子加热设备:抽查8批次,涉及城关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5.电动自行车:抽查10批次,涉及城关区、安宁区、七里河区、西固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6.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抽查5批次,涉及城关区、安宁区、七里河区、西固区、红古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7.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抽查5批次,涉及城关区、西固区、红古区、榆中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8.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刹车片):抽查5批次,涉及七里河区、榆中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9.商用燃气灶:抽查5批次,涉及榆中县、城关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30.家用燃气灶:抽查5批次,涉及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皋兰县、红古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31.燃气调压器:抽查5批次,涉及西固区、榆中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32.燃气用连接软管:抽查5批次,涉及西固区、城关区、红古区、榆中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33.燃气泄漏报警器:抽查5批次,涉及城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榆中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34.烟花爆竹:抽查14批次,涉及安宁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情况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不合格产品采取查封、扣押等处置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全面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持续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消费提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工业产品时,认准正规品牌与合格证明,查看标识标签、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安全警示等信息,拒绝购买“三无”产品。发现质量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附件:2025年兰州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20260301).xls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