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对社会事业进步和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盐城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专项(社会发展、现代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社会发展项目:坚持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并重,落实“惠民生、保安全、强监督、促发展”导向,聚焦绿色低碳、医疗卫生和海洋经济等领域,筑牢社会发展根基。一是绿色低碳与环保科技。围绕“双碳”目标,突破新能源利用、节能降碳及生态修复、资源化利用环保技术瓶颈,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与生态提质。二是医疗卫生与民生保障。围绕“健康盐城”建设,紧盯传染病、心脑血管、代谢性等疾病的防控与诊疗,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健康管理及临床、数字、中医现代化诊疗等技术研究,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与生活品质。三是海洋经济与公共安全。落实“向海发展”战略,研发海洋生物化利用、湿地蓝碳增汇等技术,助力海洋科技创新;聚焦安全生产,开展消防安全智能监测与公共安全技术研发应用。
2.现代农业项目:坚持科技强农,深化“五优”联动。一是紧扣“优土优种”,筑牢产业基础。开展粮油果蔬育种、畜禽水产种养及农产品加工研究,突破关键技术;实施绿色种养与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推广生态化生产模式,夯实优质农产品根基。二是围绕“优产优储”,提升装备水平。研发智能农机与数字农业技术,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绿色化水平;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储运及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推进海洋牧场生态养殖。三是立足“优销优融”,增强发展动能。推进碳汇技术研发,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强化品牌建设与市场流通技术应用,打通“优销”环节,实现全产业链增值。四是支持黄河故道生态富民科技创新项目,落实《关于印发支持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25﹞14号),重点支持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富民成效显著、生态效益优良的项目,围绕特色种养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农业应用、绿色生态技术融合、农文旅融合与人才培育、工业前瞻技术研究等领域。
社会发展项目申报范围面向全市;黄河故道生态富民科技创新项目面向响水、滨海、阜宁县核心区15镇;现代农业其他项目申报范围仅限大市区。
二、组织方式
1.统筹采用“揭榜挂帅”和竞争择优方式组织实施。其中,现代农业种业种苗和面源污染防控专题两个指南方向(指南代码:2103和2403)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其余方向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社会发展项目分为指令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现代农业及黄河故道生态富民科技创新项目均为指令性项目,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3年。
2.同一企业同一年度限报一项本科技计划项目。有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专项(现代农业、社会发展)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近5年有省市级终止、撤销项目的,不得申报。
3.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项目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研究内容分工、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权责,指定其中1家单位作为承担单位,合作协议作为申报材料必要附件。
4.项目主要研究内容须在盐城市域内开展,项目定位和研究方向需符合计划指南要求,项目实施内容科学合理,预期目标具体明确,经费预算编制真实合规。原则上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和医院申报项目的市拨经费不超过总预算的30%。
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且为申报项目所在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确保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需提供社保证明或正式劳动合同)。如项目负责人为集团公司任命或援助单位派驻的,则需提供相应的任命文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学术背景、职业道德和项目管理能力。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项目。同一单位及其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同时最多只能作为项目骨干参与另外1个项目的申报。项目骨干成员(排名2至5位)累计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三、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研发实力、完善的科研条件和财务管理体系,能筹措完成项目所需全部资金。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3.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专项(社会发展、现代农业)项目立项公示后需提供查新报告。
4.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市科技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5.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有关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1.本计划项目采取属地推荐原则。申报单位需先向所属的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非医卫类)的项目审核推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申报审核工作,为此类项目的主管部门。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属单位,其项目申报需经其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驻盐高校和科研院所直接审核推荐。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后,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
2.指导性项目立项后,实施期间的管理要求与指令性项目一致。项目实施期满后,各县(市)及大丰区立项的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专项(社会发展)项目,由属地科学技术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市科技局备案。项目申报受理截止前,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专项(社会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存在应结未结的单位,按照应结未结项目数相应核减其2026年度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专项(社会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推荐指标。
3.本年度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专项(社会发展、现代农业)及黄河故道生态富民科技创新项目,均以白色封面装订成册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一式三份打印,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打印,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盐城市科创中心(人民南路7号)405室。电子版(含附件扫描件)按“2026年XX单位市级社会发展或现代农业项目申报材料”名称格式打包后发送至邮箱:yckjncsf@163.com。不经主管部门审核、自行申报的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各县(市、区)科技局
亭湖:0515-89881222;盐都:0515-88116056;盐南高新区:0515-86669366;经济技术开发区:0515-83077703;响水:0515-86872838;滨海:0515-84108561;阜宁:0515-87215229;射阳:0515-69688589;建湖:0515-86212409;大丰:0515-87031596;东台:0515-68831315。
2.市科技局农社处
业务咨询:徐玥,联系电话:0515-68083612
项目受理:叶红,联系电话:0515-81888909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