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商务、发改、财政、市场监管、邮政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持续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在我市落深落实,现将商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四川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川商市建〔2026〕2号)(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推进经营主体遴选工作
原则上全市统一按照每季度增补一次的方式开展参与经营主体遴选工作。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须将《实施细则》中“参与经营主体要求”作为征选参与主体的基本条件,并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确定征选标准和征选流程。参与经营主体按要求报名,由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商务局复核并公示无异议方可参与政策。
二、建立完善补贴数据审核机制
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对达到审核要求的核销数据全覆盖开展审核,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核审计工作,把审核通过率作为资金兑付依据,确保资金安全。市商务局将对审核结果选择不低于5%的数据随机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兑付资金。
三、切实强化补贴资金统筹管理
(一)政策实施节奏根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均衡调控,按照“全年总控、总体均衡、动态调整”的思路,结合市场需求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补贴资格调控,确保全年相对均衡有序。
(二)补贴资金实施总额控制,按照国、省下拨情况分批次下达各县(市、区)、园区,各县(市、区)、园区用完上级下达的资金额度后,超过部分由各县(市、区)、园区自行承担,上级不再新增。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上级资金额度将收回。
(三)建立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定期报送机制,由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月报送下达资金使用进度等情况,具体报送时间和报送内容另行通知。
(四)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2027年1月25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据实清算,对违规超范围使用资金,将不予清算。
四、严格履行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一)市商务局负责落实补贴政策、管理服务平台、归集交易数据、抽查补贴交易合规性、政策宣传推广,组织开展申请信息审核和补贴资金兑付,会同市财政局开展相关资金下达、清算等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督促加快资金兑付。
(三)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商务局开展相关资金下达、清算等工作。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补贴商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补贴商品及价格违法行为。
(五)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督促邮政快递企业配合做好相关快递信息查询,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外省收货、二次转运问题监管。
五、畅通完善群众咨询投诉渠道
各地要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咨询服务专线,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消费者和企业咨询答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确保“能打通、快受理、即反馈”,市商务局将不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园区咨询电话接通情况以及典型客诉处理情况。
附件:1.四川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2.绵阳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资格券领取及核销流程
3.绵阳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电话
绵阳市商务局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绵阳市邮政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