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文件精神,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更好地为我市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根据《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和宁德市海外知识产权工作实际需要,拟开展第二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行政机关、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服务机构等相关组织(机构)中从事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研发、法律、经济等方面相关工作,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愿意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提供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技术等专业意见和应对策略建议;

(二)参与涉外知识产权侵权判定、调解等工作,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提出工作建议、解决方案;

(三)参与海外知识产权调查研究,针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报告、实务指引等提供专家意见;

(四)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提供人才支撑和必要支持;

(五)其他与海外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在知识产权领域工作累计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具有较为丰富的涉外知识产权布局、风险监测、预警分析、纠纷应对、贸易调查、海关执法等相关理论或实务经验;

(三)熟练掌握一种以上外语;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研讨咨询、分析评议、培训授课等工作,所在单位能为专家参与上述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存在特别情形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五)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服从管理,接受监督,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四、申报材料​

(一)宁德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专业领域或擅长领域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办理海外知识产权业务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申报程序

(一)本次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参与专家推荐的单位应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个人自荐的,应承诺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推荐的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人自荐的,签署承诺书;

(三)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形成初审结果;

(四)初审结果将在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站上公示;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纳入宁德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

六、申报时间​

自征集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

七、申报说明

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26年3月25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面交或邮寄至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2号政协大楼3楼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邮编352100)。

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专家库申报材料”,发送至ndszscqbhzx@163.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柠宇

联系电话:0593-2223522

电子邮箱:ndszscqbhzx@163.com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2号政协大楼3楼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附件:《宁德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

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