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合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单位和机构。支持对象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朝阳区产业规划布局,且在生产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记录。实施的项目应在本行政区域内。

(二)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竣工的项目。其中,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须在竣工后运行一个完整周期;ESG评级项目须为最近一年的评级结果。

事项描述

(一)对经北京绿色交易所认定,当年度实现碳中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等主体,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对列入国家、北京市绿色低碳相关试点示范的单位,分别给予国家级示范项目一次性50万元奖励,市级示范项目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获得能效领跑者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三)对通过国际或国家级相关标准认证的绿色低碳门店,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每个门店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在国内外主流ESG评级中,获得A级及以上或同等水平级别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资金申请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项目申报承诺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4

获得政府奖励情况的声明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5

授权委托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6

设备信息对比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7

项目投资明细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6-03-02至2026-04-07  23:59:59

办理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应在征集期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网络平台申报(网址:http://203.86.53.176:6060/qyfw-view/#/login,或https://zhengce.beijing.gov.cn),并及时关注网络平台反馈的初审意见,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多种支持类型的综合项目,要分别填写不同项目信息。

2.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单位及时做好所需申报材料的原始文件整理工作,以备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的现场核查。评审通过的单位按照要求将所需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我委。

咨询电话

010-65090581,010-65090630

特殊说明

(一)优先支持在本区注册纳税的项目申报主体。

(二)对单个法人主体同一年度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优秀单位的奖励可同步支持)。

(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应具备能源计量、统计及管理基础,且满足《非工业领域节能量审核指南》(DB11/T1641-2019)及《工业领域节能量审核指南》(DB11/T1642-2019)的节能量核算要求。

(四)改造后的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应不低于《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节能水平或国家二级能效标准。

(五)本资金按照公平、公正及透明的原则,面向区内符合要求的单位公开进行项目征集,从未指定任何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代理项目申报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开展项目实地核验,严禁通过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机构和个人进行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单位申报资格,并视情况纳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