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的规定,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查、专家现场考核,批准阿里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获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特此公告。

 序号  单位名称地址合格证号有效日期
  1阿里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阿里地区噶尔县迎宾大道27号〔2025〕农质检核(藏)字第05号2025年12月12日-2031年12月11日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