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广交会深化改革,通过建立规范、公平、制衡、透明的展位安排制度,优化我市一般性展位安排,挑选优质企业参展,根据大会工作安排,启动第139届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重评工作。根据《广东省交易团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重评企业范围

前期根据《关于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5〕844号),已在展位申请期内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一般性展位参展申请的企业参加重评,按要求提交评审资料。近年违反《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且处于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重评工作。

二、企业提交申请资料(3月4日前)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实施细则》中的“展位评审标准”,填写《第139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一般性展位评分表》(附件2,其中:自报栏由企业填写所有提交的证书或活动名称;自报分由企业根据《实施细则》自行评分)。

(二)报送材料。企业对照《实施细则》中的“展位评审标准”及评分表提供对应纸质申请材料,要求如下(详见附件6):

1.对应《实施细则》“展位评审标准”中各条款指标要求及所列顺序排序,附上目录页、企业简介,签订《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连同在线填报的《展位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含有外文内容的材料,必须用中文在旁标注重点信息,如证书持有者名称、注册商标的商品名称、注册地、商标使用有效期等;

3.申请多个展区参展的,按每个展区提供分别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

4.企业于3月4日前将申请材料分别寄送市商务局和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每个申请展区各寄送一套)。

三、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3月6日前完成)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推荐,填写《第139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申请企业汇总表》(附件4),于3月6日前报送市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抓细抓实各项工作,确保本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指定专人负责参与初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二)扶优扶强,务求实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掌握申报企业情况,推荐本地符合申报条件的优质企业参展。

(三)严明纪律,确保公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开展工作,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严明纪律要求,全力保障评审结果公平公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书捷、钟晓明

联系电话:0758-2322997、2322293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江滨西路18号肇庆市商务局会展科

附件:1.广东省交易团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

      2.第139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一般性展位评分表

      3.信用承诺书

      4.第139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申请企业汇总表

      5.评审有关说明

      6.关于第139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7.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肇庆市商务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