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经研究,我区将组织开展2026年家电、家居、数码品类(非以旧换新商品)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公开征集消费券发放平台和参与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执行内容
本次活动为家电、家居、数码类消费券,发放范围不包括已纳入以旧换新补贴品类的商品。本次消费券活动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与现行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不得叠加使用。(具体活动商品以活动公告为准)
二、活动时间
拟于2026年3月起,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原则发放补贴。(具体活动启动时间、发放周期、结束时间及各阶段节点均由征集单位以书面通知或最终活动公告形式确定。)
三、申报条件
(一)发放平台
本次征集南开区2026年家电家居数码类(非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活动支付机构。征集成功后,需根据征集单位要求,为消费券发放提供发放、支付、核销等服务。
1.应征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的法人主体,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或失信行为或严重纳税违法行为。
2.应征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3.应征单位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在征集单位书面通知的期限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逾期未通过测试的,取消应征资格;具备消费者信息、购买资质等基础信息核验的能力;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补贴发放数据,主动配合审计;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政策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二)参与企业
1.应征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的法人主体,近3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应征单位应当进行资金配资(财政资金:企业资金按3:2)参与活动,以及具备合理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确保活动资金充足、到位及时。应征单位需在征集单位指定的期限内,将配资资金足额存入征集单位认可的专用账户,逾期未足额存入的,取消应征资格。
3.应征单位应具备较强的公信力、品牌知名度,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品覆盖能力。
4.应征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5.应征单位应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按要求提供消费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内容的,依法予以保护。
6.应征单位应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7.应征单位应能够利用线上、线下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补贴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8.凡成功入选的发放平台及参与企业,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公告及附件全部要求,其提交的报名表及承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9:00-17:00。
(二)报名材料
1.发放平台
(1)南开区消费券发放平台报名表,附公司简介、服务方案、风险防控方案等(附件1)。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或失信行为或严重纳税违法行为的证明,如: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3)《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2.参与企业
(1)南开区消费券参与企业报名表(附件2),附公司简介、拟参与商品名录、风险防控方案等;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信用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等。
(三)报名地址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企业需在充分知悉本通知相关条款后,于3月13日(周五)下午17点前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南开区商务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E座612室),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四)评选确认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各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评选,择优确定,并进行公示。
附件:1.南开区消费券发放平台报名表
2.南开区消费券参与企业报名表
联系人:张咪 联系方式:022-87875603
南开区商务局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