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产业升级促进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打造九江制造业区域中心建设,紧紧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考核原则,通过优化考核机制、激发员工潜能、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全员共同进步。以考核促发展,以激励促创新,促进中心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二、考核对象

市产业升级促进中心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市管干部、驻村工作人员除外),2025年度应参加考核人员共计43人。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围绕德、能、勤、绩、廉五方面,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品德、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

(一)德(政治品德) 涵盖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具体包括:政治理论学习与实际表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职业道德操守;服务意识与群众评价;团结协作与大局观念。

(二)能(业务能力) 聚焦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学习创新、应急处突等能力,具体包括:岗位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政策理解与运用能力;调查研究、文稿撰写、沟通协调、项目推进等业务技能;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情况;解决复杂问题和开拓创新的能力。

(三)勤(工作态度) 主要考核责任心、勤勉程度、工作作风、纪律遵守等情况,具体包括:出勤情况(以考勤记录为准备);工作投入度与敬业精神;执行力与落实效率;担当精神与攻坚克难表现;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

(四)绩(工作业绩) 重点关注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贡献,具体包括:年度重点工作、职能任务完成情况;领导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工作成果的质量、创新性与影响力;工作效率与成本控制情况;获得表彰奖励或为集体争得荣誉情况。

(五)廉(廉洁自律) 考核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具体包括: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有无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生活作风与社会形象。

四、考核方式

实行“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组织审定”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总结: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对个人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召开年度考核会议,由参会人员根据考核对象平时日常表现和履职情况,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价。

3.组织审定: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等情况,经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反馈给考核对象,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考核程序

1、成立市产业升级促进中心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傅建文同志任组长,王绍坚、龚辛孙、曹名娥同志任副组长,温蓉蓉、余建、黄彬、江兴华、王婧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蓉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填写《市产业升级促进中心2025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由考核小组成员统计,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委员会确定干部职工考核等次的依据;

3、考核委员会依据测评结果报党组审定考核等级;

4、公示考核结果,对拟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后,将考核结果书面反馈本人并签字确认。整理考核材料,按规定上报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相关科室审核备案。

六、考核等次标准与评定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根据有关规定,市产业升级促进中心2025年度应参加考核人数为43人,优秀人员名额为9名。优秀档次名额应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在民主测评中,遇有弃权、优秀票超比例多推等,一律按无效票处理。

(一)各等次评定参考标准

1.优秀等次评定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①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活动。②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群众评价好。③无违纪违规行为。

(2)工作完成方面:①完成率上,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全部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完成率达100%。②工作质量上:工作成果优良,符合或超出预期标准,未出现重大失误或质量问题。③工作效率上:工作流程优化,效率显著,能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④表彰奖励上: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为中心争取到重要荣誉、资源。

(3)工作态度方面:①主动承担责任,工作认真细致,无推诿、拖延现象。②积极参与团队协作,主动帮助同事,集体荣誉感强。③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4)纪律作风方面:①全年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事假不超过5天(法定假期除外)。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③务实严谨,工作细致,态度端正。

(5)廉洁自律方面:①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或线索反映。

2.合格等次评定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①政治立场正确,能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活动。②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完成工作任务。③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2)工作完成方面:①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率达90%以上。②工作成果符合基本要求,无明显质量问题。③工作效率: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无严重拖延。④无重大失误:工作中未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

(3)工作态度方面:①能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分内工作。②能与同事协作完成工作。③能参加单位组织的必要活动。

(4)纪律作风方面:①事假不超过15天,无旷工记录。②基本遵守单位规章制度。③工作态度端正。

(5)廉洁自律方面:①遵守廉洁从政基本要求。②无违规违纪行为。

3.基本合格等次评定标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认定)

(1)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①政治立场正确,偶尔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活动。②遵守职业道德,勉强完成工作任务。③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2)工作完成方面:①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率低于90%但高于70%。②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或质量问题,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但未达重大程度。③工作效率较低,经常需要催促才能完成工作。

(3)工作态度方面:①工作责任心一般,有时推诿、拖延。②协作意识较差,影响团队工作氛围。③很少参与单位集体活动。

(4)纪律作风方面:①事假超过15天但少于半年,或有无故迟到、早退现象。②偶尔违反单位规章制度。③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

(5)廉洁自律方面:①存在轻微不规范行为但未构成违纪②群众有反映但查证不属严重问题。

4.不合格等次评定标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认定)

(1)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方面:①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②散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2)工作完成方面:①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率低于70%。②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③无法完成基本工作任务。

(3)工作态度方面:①工作责任心极差,经常推诿、拒不接受工作任务。②严重破坏团队协作,影响单位整体工作。③拒绝参加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学习。

(4)纪律作风方面:①无故旷工累计3天以上。②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③工作作风恶劣,群众反映强烈。

(5)廉洁自律方面:①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受到组织处理。

②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③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或处理。

(6)其他方面:①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②考核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③有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单位规定的行为。

(二)其他等次情形

1.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一般不得评为优秀;

2.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考核的,一般不得评为优秀。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除外;

3.在本中心工作未满半年的人员,一般不得评为优秀,为中心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员除外;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经教育拒不参加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5.其他按相关规定确定的情形。

(三)落实考核结果运用

推动以考促改,以考促干,将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优先条件,以及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职称评聘、奖励的主要依据,具体奖惩事宜按照市人社局相关文件执行。

七、考核要求

所有参加考核人员要统一认识、认真对待、态度端正,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工作人员,并正确对待考核结果。在考核过程中,严禁拉票打招呼、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指导,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果公平公正,不超比例评定优秀等次,切实取得实效。

九江市产业升级促进中心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