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监督电话:自治区商务厅0771-2211625。

2025年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拟支持项目

序号

属地

项目类别

支持企业(单位)名称

备注

1

南宁市

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风险保障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