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以下简称“本办法”)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人才奖励办法》(穗埔组通〔2020〕36号)

二、适用范围

2021年6月-2023年6月期间,依据本办法遴选的区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于2017年5月17日(网签时间)后在黄埔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购买住宅或住宅类公寓。

2.申领补贴期间:①只能依据首次申请时的同一套住宅或住宅类公寓(以下简称“该房产”)提出申请;②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发生变更。

3.已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仅可由一方提出申请。

4.申请人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统计关系在本区,申领个人奖励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工作单位。

6.创业类申请人申领购房补贴期间,申报依托单位应在本区正常经营和纳税。

7.创新类申请人申领购房补贴期间应持续符合以下条件:

(1)本区工作单位为企业的,申请人在该工作单位的最低个人年申报收入额应满足下表要求:

  持有工作单位  股权比例  最低个人年申报收入额(万元)
  杰出人才  优秀人才  精英人才
  <1%  80  60  40
  ≥1%,且<5%  60  40  32
  ≥5%  40  32  24

(2)本区工作单位为科研院所的,申请人在该工作单位的个人年申报收入额应分别不少于60万元、36万元、24万元。

注:个人年申报收入指申请人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近12个月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股息红利等收入。

四、相关待遇

区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实际购房金额的80%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连续5年等额发放,发放金额精确至元(舍尾法)。

五、申报材料

申请时一般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依托单位相关材料

1.独立核算材料: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中显示“独立核算”的页面截图(路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右上角办税员身份下拉项→账户中心→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基本信息(需显示完整企业名称))。

2.纳税材料: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近12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没有实际缴税的,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或涉税征信证明。

(二)申请人相关材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原件(详见附件1)。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有效银行卡(银行卡须为一类卡,即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的银行卡)。

4.外籍人才须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证明。

5.房产购买凭证:

5.1持有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人一般应提交:①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需核原件),②网签购房合同,③购房发票,④申请受理期当月的该房产《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原件(产权人版);

5.2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全款购房的申请人一般应提交:①完成网签的购房合同,②申请受理期当月的该房产《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原件(产权人版),如未能开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须提供申请受理期当月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原件,③支付全部房款的银行转账流水记录(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下载,需包含付款人信息、收款人信息、款项明细,如流水无具体信息则需补充回执、回单等佐证材料);

5.3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按揭贷款购房的申请人一般应提交:①完成网签的购房合同,②申请受理期当月的该房产《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原件(产权人版),如未能开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须提供申请受理期当月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原件,③支付部分房款(含首付款)的银行转账流水记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下载,需包含付款人信息、收款人信息、款项明细,如流水无具体信息则需补充回执、回单等佐证材料),④银行贷款合同及截至申请受理期当月的银行还款流水记录,⑤组合贷款的还须补充提供《广州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及截至申请受理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还款明细表》;

房产所有权应为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和其配偶。上述材料姓名落款处和银行转账凭证的账户户主均应为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配偶或申请人和其配偶,如仅为申请人配偶一人,需为夫妻共同财产。

6.申请人及工作单位共同出具的《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2)。

7.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申请人提供,需核原件)。

8.创业类申请人提供:

8.1创办企业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入省政务服务网打印相应月份的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或到社保前台打印相应时段的单位缴费情况表);

8.2创办企业最新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8.3股权结构证明材料:直接在申报单位持股的,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最新公司章程(申请受理期当月官方网址下载打印);非直接持股的,还需提供间接持股的股权结构等相关证明;

8.4申请人近12个月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原件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如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还需提供近12个月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纳税的证明材料(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个人扣缴明细完整截图为准,即须体现税款所属期、姓名、证件号、单位名称、每个月收入、应补(退)税额等)。 

9.创新类申请人提供:

9.1近12个月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原件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同时提供近12个月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的申报收入材料(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个人扣缴明细完整截图为准,即须体现税款所属期、姓名、证件号、单位名称、每个月收入、应补(退)税额等)。

9.2本区工作单位为企业的,申请人持有工作单位股权,满足相对应的最低个人年申报收入额,需提交股权结构证明材料:直接持股的,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最新公司章程(申请受理期当月官方网址下载打印);非直接持股的,还需提供间接持股的股权结构等相关证明。

10.《人才创新创业及单位发展情况表》原件(详见附件3)。

11.其他视具体情况需补充的材料。

备注:上述材料均须在系统上传电子版,系统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其他申报材料各1份。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每一份连续性材料首页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以A4纸型制作纸质材料并装订。所交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开通系统申报账号。申请人进入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上办理大厅(https://fwdt.gddrcgzjt.com/,以下简称“网办大厅”),申请开通单位账号(如已开通请忽略此步骤)。

(二)在线申报。申请人登录网办大厅,按指引填报购房补贴申请、上传申报材料。

(三)受理核查。网办大厅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核查。

(四)审核。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请情况进行审核。

(五)公示。审核通过后,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部门审定。

(六)审定。上级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审定。

(七)拨付。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审定结果发放拨款通知,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本人签名的收款收据(国企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确认函(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纪检部门公章)。收齐收据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七、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2515941,82108951

办公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东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7楼709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电子邮箱:Globaltalent@vip.163.com

九、有关说明

1.购房补贴为税前补贴,采取转账方式分5年等额发放。申请获批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2.购房补贴应在完成人才遴选36个月内提出首次申请,其中,2022年12月遴选的人才如在上一个受理期(2025年9月)前没有提出首次申请的可在本受理期申请。如果人才在本次受理期遴选未满36个月且没有提出首次申请,但在下一个受理期之前遴选满36个月的,可顺延至下一个受理期提出申请。

3.购房补贴时间自首次符合申报条件当月起连续计算,申报周期须连续,不可间断享受。未在规定申报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次申报时段的补贴。

4.对已享受过同类其他扶持政策的人才,在申领购房补贴时须扣除已享受的财政资金。

5.审核单位将不定时核查人才工作情况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

6.申请人或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发放补贴,待相关情况有明确结论后再行处理:

(1)符合申请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补齐关键材料,导致审核程序无法正常推进的;

(2)遴选依托项目正处于延期申请、审计或验收阶段的;

(3)涉及未决诉讼、仲裁,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因涉嫌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正处于调查阶段的;

(5)因涉嫌刑事犯罪,正处于侦查、起诉、审判或取保候审阶段的;

(6)存在其他需要暂缓发放情形的。

7.申请人或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资金发放部门将停止发放奖励或资助资金,并视情况通报本区相关部门并纳入黑名单,取消本区人才政策申请资格:

(1)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2)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

(3)未遵循奖励或资助资金使用规定的;

(4)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5)存在其他需要取消情形的。

附件1.广州市黄埔、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3.人才创新创业及单位发展情况表.xlsx

附件4.确认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