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贸易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相关政策新变化,加快构建芜湖市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形成规范化、长效化梯度培育机制,推动芜湖市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芜湖市绿色工厂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芜湖市绿色工厂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docx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