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154号)要求,依银行申请,经审核并公示,确定24家银行为2026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滨州)业务合作银行,现予以公告。合作银行合作期限为1年,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附件:2026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滨州)业务合作银行名单.docx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