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深化制造业数智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26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深化制造业数智化转型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深化制造业数智化转型行动计划(2026—2027年)》,聚焦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引导和支持制造业数智化转型,推动全省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数智化改造。支持企业通过数智化改造实现提档升级。省级对各地通过项目改造达到L7级(含)以上和现有L7级以上实现升级的企业,采取赛马制按升阶升级企业数量对各设区市(赣江新区)予以奖补。

二、支持中小企业“微改造”。推动工具产品云化服务和普惠应用,设立“数转券”,支持中小微企业基于数智化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平台、人工智能赋能平台等,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使用数智化产品服务,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20万元,由服务平台统一申请补贴资金。

三、支持打造数智化标杆。支持企业建设面向行业的数智化转型标杆,对评定为省级“数智标杆”的企业,每家奖励200万元。对获得国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标杆试点的,按企业、区域性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四、支持行业解决方案培育推广。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数字化转型独立法人企业,研发输出针对行业的解决方案和产品,根据服务成效,给予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奖补。

五、支持“产业大脑”建设。支持地方政府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建设“产业大脑”,按照产业规模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0万元奖补。

六、支持创建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推动市、县(区)、开发区聚焦主导优势产业,创建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对获评省级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的地区,分档给予500万元、3000万元奖励。

七、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支持获评省级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智能化水平评估和人工智能应用规划,按诊断规划的企业数量和成效,给予服务机构年度最高1000万元奖补。支持通过“算力券”方式,按照实际算力使用情况给予支持。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开展AI+软件技术改造,给予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奖补。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揭榜挂帅”,每个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支持市、县(区)、开发区牵头组织人工智能企业、高校、研究机构联合组建“软件智能体工厂”,给予市、县(区)、开发区最高1000万元奖补。支持企业与科研服务机构协同培育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和产品、高质量数据集、行业垂类模型和智能体等,单个项目给予牵头单位50万元至200万元奖励。

八、支持数智化转型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对认定为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给予建设单位200万元奖补。支持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线下场景赋能中心、人工智能赋能平台、开源鸿蒙基地等重大平台。

九、支持智能装备研发应用。将符合条件的智能装备纳入设备更新支持范围,推动数智技术、先进工艺的规模化应用。鼓励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对列入省首台(套)目录的产品给予推广应用补助,每年每户首台(套)生产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十、支持行业软件更新推广。对制造业企业开展自主可控工业操作系统和工业控制系统更新等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对列入国家级、省级首版次软件的,根据推广应用成效,单个软件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奖补。经认定的省级工业软件先导区,根据建设成效予以最高2000万元奖励。

十一、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数字化转型专项金融产品,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数字化转型投入。

本措施中,除获国家标杆外,同一类型项目符合同一方向多个奖补条件的按最高一档支持,不重复享受。同一项目已根据《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赣工强省小组字〔2024〕3号),通过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奖补的,不重复享受。

本措施政策兑现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根据需要对有关措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加强政策绩效跟踪评价,强化结果应用。

文件解读:《关于支持深化制造业数智化转型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