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工信局,姑苏区经科局、苏州工业园区科创委、苏州高新区经发委: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推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7年)》相关要求,充分挖掘我市软件产业创新成果,培育一批技术先进、应用广泛、效益显著的典型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企业加强软件产品应用推广,助力“1030”产业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市典型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典型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需符合国家、省、市软件产业发展政策导向,技术先进、实用性强、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推广价值,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首版次软件:指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或合作开发,功能或性能有较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不包括企业研制开发的自用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

2.工业软件:包括研发设计类(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机辅助制造CAM等)、生产制造类(制造执行系统MES、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等)、经营管理类(企业资源计划ERP等)、运营维护类等工业软件。重点征集融合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工业软件。

3.嵌入式软件:主要包括车载、工业控制、消费电子、通信与网络设备、医疗健康设备、能源与电力设备、交通与智能装备、信息安全设备等嵌入式软件。重点征集支撑智能终端功能实现的嵌入式软件。

4.自主可控应用软件:基于自主技术体系开发,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可在政务服务、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广泛应用,能够保障数据安全、系统稳定运行的应用软件及信息系统。

5.其他典型软件产品:包括人工智能软件、大数据软件、云计算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开源软件相关产品等,以及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应用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各类软件产品。

6.解决方案:以软件为核心,面向制造、政务服务、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领域打造的综合解决方案。

二、征集条件

  申报产品及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对象可以为企事业单位或OPC创业者。其中企事业单位需在苏州行政区域内注册,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所需的场所设施和人才支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OPC创业者需在苏州行政区域内的OPC社区具有办公场所。

2.申报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取得方式优先为原始取得),或相关专利等核心知识产权(OPC创业者项目无知识产权的,可提供相关应用案例佐证),无知识产权纠纷;首版次软件申报时间距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软件著作权证书登记的主版本号为1.0及以上首版版本。

3.申报产品技术先进,能够体现当前软件技术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性和实用性。其中:

首版次软件需满足《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25000.51-2016)相关要求,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

自主可控应用软件需基于自主技术体系开发并提供相关适配和检测佐证材料;

解决方案需已投入实际应用,具有1个以上应用场景或客户群体,具备客户的购买合同及相关发票,能够有效解决实际应用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具有较强的市场推广价值和产业化前景。

4.申报产品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违法违规使用用户数据等情况。

5.每个申报单位或个人,至多申报5个产品和解决方案参与征集工作。

三、征集材料

  申报单位需按以下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苏州市典型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申报书》(见附件1),按要求如实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产品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软件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4.申报产品技术说明材料,包括产品架构、核心技术、创新点、技术指标、与同类产品的对比分析等;

5.申报产品应用证明材料,包括应用案例介绍、用户反馈、销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等;

6.申报产品检测符合性声明(首版次软件必备,其他产品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软件产品评估证书(如有)复印件;

7.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获奖证明、行业认证、产学研合作证明等)。

四、征集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WORD和PDF扫描材料(各一份)报送至所在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初审推荐:各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出具推荐意见,汇总填写《苏州市典型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汇总表》,于4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3.评审遴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技术创新性、应用价值、市场前景、知识产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对申报产品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

五、相关事项

1.入选的典型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将纳入苏州市典型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库,积极对接工业、政务、医疗、教育、农业等应用场景,推荐参与国家、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信创解决方案等评选,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应用推广,助力产品市场化落地。

2.各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工作,广泛发动辖区内、行业内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做好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确保征集工作有序推进,充分挖掘本地区、本行业的典型软件产品资源。

3.联系方式:

附件1:苏州市典型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申报书

附件2:苏州市典型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