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城区汽车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经参与活动的企业自主申报、第三方审计、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102家汽车销售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前期活动垫付补贴资金进行拨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3月23日至3月2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宜昌市商务局反映情况。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匿名反映情况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717-6446921市商务局直属机关纪委
0717-6441609市商务局市场科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号(邮编:443005)
附件:2025年宜昌城区汽车消费季活动企业资金拨付明细表
宜昌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