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数字化牵引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加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18号)及《关于征集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数字化产品实际应用情况,现对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调整后清单涵盖的产品范围主要包括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和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传感器、大模型一体机、工业控制系统、防火墙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工业控制、信息安全设备。对于清单内软硬件集成类产品,其硬件部分的补贴范围将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核定。同时,将根据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在评审中进一步核定其价格。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附件: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清单(第1-6批)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3日
(联系人:李明奇,联系电话:3279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