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四会市科工商务局、肇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23号)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积极组织企业创建智能工厂,其中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于2026年4月11日前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进行申报,同时提供智能工厂简介视频。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对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汇总表并盖章,于2026年4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23号)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4日          

(联系人:焦慧婷,联系电话:2268981)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预通知.pdf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docx

附件2: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3: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