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经各县(市、区)组织申报、项目初审、属地政府审定、市商务局复审等程序,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口岸经营龙头企业稳外贸项目)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至27日(共3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50-3507102。

附件——江门市2025年第二季度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口岸经营龙头企业稳外贸项目)分配计划.docx

江门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