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对照《通知》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申报。申报园区和企业经确认满足创建基本条件后,填写创建申请书,按评价要点编制创建工作方案。申报对象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报单位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加盖部门公章),填报《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光盘三份),于3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报我局工业园区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

   2.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4日

(联系人:吴成蛟,联系电话:327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