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2026年市级专项预算安排和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就做好2026年市级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大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和覆盖面。线上依托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及时推送政策内容信息,提高政策宣传时效性;线下深入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现场解读、实地指导,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全方位解读项目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和申报流程,确保各类主体准确理解、规范申报,推动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落地,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二、切实做好项目谋划储备。要以“项目赋能年”为总牵引,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作为工作着力点,立足当地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精准谋划一批农业产业强链补链延链项目,鼓励在泉韵乡居和美乡村片区内谋划项目,形成推进我市片区建设的合力。要坚持数字赋能导向,将发展数字农业、建设数字乡村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方向,加快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提高数字农业对全市数字经济的贡献率。要健全联农带农长效机制,不断拓宽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完善公平分享产业发展收益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富农惠农,切实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致富,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三、切实提升项目申报质量。要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到项目现场进行核实,重点对主体建设内容、需求真实性、资质、用地手续、资金筹措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审查机制。对不符合项目要求、资料缺失严重的,不得申报至下一环节。对发现虚报、谎报、套取财政资金的申报主体,将列入负面清单,不再予以财政资金支持。原则上同一市场主体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市级奖补政策,不得多头重复享受财政支持。

四、切实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对项目实施效果好、资金支出进度快的区县,在项目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对项目实施进度慢、资金支出率低的区县,核减相关资金安排。对各级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区县,取消有关涉农项目资金安排。

请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研究谋划推荐项目,并按成熟度对项目进行排序,于3月31日前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附件:1.“一村一业、一村一策”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2.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3.现代农业优势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4.粮食烘干仓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