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商务、旅游和文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老字号相关协会及经营主体:
根据省商务厅等4部门印发的《海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琼商消〔2025〕31号),近期我省将开展海南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海南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
2.具有海南民族特色和鲜明的海南地域文化特征;
3.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二)海南老字号经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海南省内依法注册设立;
2.依法拥有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3.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
4.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6.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7.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且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申报材料
(一)经营主体申报材料
1.海南老字号认定申报表。包括经营主体基本信息、出资额及近3年经营状况等情况;
2.品牌创立时间的证明材料;
3.注册商标的权属证明文件;
4.主营业务传承脉络清晰的证明材料;
5.品牌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介绍材料;
6.设计研发、工艺技术、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守正传承、创新发展的介绍材料;
7.品牌文化的介绍材料和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
8.针对上述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
9.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其中能够通过政府信息系统获取的,相关部门可不再要求经营主体提供。
(二)填报材料注意事项
1.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三证合一)的经营主体名称必须与商标注册人或被授权使用人一致。
2.经营主体简介要简明扼要,不超过300字。
3.所申报品牌创立时间达到30年证明是申报必需条件,可以地方史志、档案馆的历史档案、有关政府文件等为佐证。如果企业传承因历史原因、搬迁、更名、改制等因素出现断代,需作出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断代超过3年不予申报。
4.经营主体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需描述清晰、证据充分、没有争议。
5.申报材料统一用纸(A4),必须按申报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然后装订成册。
6.证明复印件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申报表需加盖企业、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公章(盖骑缝章)。
三、认定程序
(一)申报。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应当在2026年4月2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所在地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受理。
(申报相关表格和材料要求,可在海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dofcom.hainan.gov.cn/中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初审。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申报条件,按照报一家审一家的原则,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研究确认材料完整性和申报真实性,2026年5月25日前作出初审意见、提出推荐名单并附《海南老字号申报表》(附件2)、《海南老字号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申报材料报送我厅。
(三)复审。省商务厅会同省旅文厅(文物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及委托第三方机构共同成立海南老字号认定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评审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复审,必要时到现场核查,并提出复审意见。
(四)定审。认定评审委员根据复审意见提出认定意见,形成拟认定海南老字号名单。
(五)公示。认定评审委将拟认定海南老字号名单在省商务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认定。对公示通过的海南老字号名单作出认定决定,由省商务厅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本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海南老字号。要开展申报培训,加强对材料申报的指导,指导经营主体详细准备有关经营主体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有关情况的描述、有效的证明性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
(二)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严密把关审核,核实申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商标证明的一致性,确保提交的申报材料描述清晰、证据充分、不存在争议。对上报材料不详细、证明性材料不充分的申报主体,督促其限期补充完整后再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地方老字号普查工作,收集掌握地方老字号发展历史和现状,记录地方老字号传统手工技艺、发展史料,及时发现、挖掘一批地方老字号品牌,为申报下批海南老字号、中华老字号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1:海南老字号认定申报表
附件2:申报经营主体推荐汇总表
附件3:海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