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技术市场发展,鼓励开展技术交易,根据《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6〕1号),现就申报2025年度第一批技术交易奖励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范围

1、厦门市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许可和技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技术输出方,即卖方);

2、引进境外(包括港、澳、台、国外)技术成果在厦实施转化的企事业单位(技术引进方,即买方)。

以上合同需在我市技术合同登记点登记备案。

二、奖励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产生的技术交易(以发票日期为准,发票中“名称栏”或“备注栏”应注明与经认定登记合同一致的项目名称或合同登记编号方可兑现,若发票中未见相同的项目名称或合同登记编号不予兑现)。

三、奖励标准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年实际技术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照1%给予奖励,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0.5%给予奖励,每个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方式

本次技术交易奖励金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电脑浏览器访问i厦门官网(https://www.ixiamen.org.cn/),选择并登录法人账号,进入i财政,点击厦企通,选择所需申报政策,填写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五、申报材料

1.《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技术合同信息表》(若为纸质版则上传彩色扫描件,若无纸质版原件则登录https://hjrz.chinatorch.org.cn/,访问“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电子版并上传);

2.发票、银行收款(付款)回单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发票、电子银行回单亦可);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六、申报时间

本年度分两个批次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批次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第一批次申报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0日(系统关闭时间为晚上23:00)。第一批次未完成材料上传的,可先保存待第二批次系统开放后提交申报。

第二批次申报时间:5月20日-6月20日(具体时间以第二批次申报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2031315、2022260、2027808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92-5397711

技术交易奖励金采用线上申报,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事业单位,请添加“厦门市技术交易奖励金群”(QQ群号:164049302),以方便咨询及答疑。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