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依照《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26年度河北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等有关规定,对第一批申报项目完成了初评,现就公布初评结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申报人可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在“申报项目管理—项目评审动态”栏查看具体审查意见。

  2.申报人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审申请,有关要求见《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附件1)。

  3.提出复审的申报人,请填写《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经依托单位审核属实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扫描后由依托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qix@hebkjt.cn。复审申请受理日期为:2026年3月26日至30日17:30(以邮件日期为准),共5天。

  4.初评不通过项目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联系电话:0311-6650537985810058

  附件:1.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doc

  2.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