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同时,严格对照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材料的支持方向、支持内容等进行全面审核,切实履行初审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严格把关,并于2026年4月21日前将初审报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以及全套材料PDF版和表格可编辑电子版(以U盘或光盘存储)一并报送至我局。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com.gd.gov.cn/zwgk/ywtz/content/mpost_4871496.html

湛江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