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粤府〔2025〕56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5〕2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广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现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6〕9号)的文件精神,拟对下达计划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4月2日(共7天)
二、咨询反映:联系电话:81025471邮寄地址:广州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1315室,邮政编码:510170。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有关要求: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匿名反映不作受理。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未提供明确的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与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广州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广州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