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综合管理办公室,汉南区农机推广站,长江新区农发局农业综合开发科,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以及《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农机创新产品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的意见》(农机发〔2025〕1号)有关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核心技术研发、制造、验证、推广示范攻关,根据《武汉市2026—2028年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短板项目攻关内容
本次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攻关内容,由我市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研发制造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公开征集,并经过公示通告,重点围绕藜蒿、白萝卜、辣椒、香菇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关键环节,开展5类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攻关,具体包括:履带自走式藜蒿扦插机、网带(翻板)式果蔬烘干机、自走式白萝卜联合收获机、香菇智能采摘机器人研究与开发、自走式辣椒钵苗智能高速移栽机。各攻关机具详细技术参数、考核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
二、组织方式
本次补短板项目采取“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择具备研发、制造、推广能力的联合主体承担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采用联合体申报模式,由农机制造企业联合科研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共同申报,各参与主体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农机装备创新研发能力、生产制造条件及质量管控体系,拥有相关领域研发团队和设备基础;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保障项目配套资金投入和项目顺利实施。
2.科研单位:为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具备农机装备研发相关学科优势和科研实力,拥有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能够为项目提供核心技术支撑。
3.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具有多年从业经验和一定的生产规模,机械化应用意识强;能够配合开展农机样机田间试验、调试改进工作,承办项目成果示范推广活动。
(二)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紧扣本通知明确的攻关内容,聚焦我市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短板,技术路线清晰、创新点明确,能够攻克相关环节关键技术或补齐装备缺口。
2.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预期成果具体可量化,具备可落地、可推广、可复制的特点,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农业生产相关要求。
3.项目未获得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同类项目立项支持,不存在重复申报情况;牵头单位及核心参与单位未在其他部门申报同类项目,或已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4.项目联合体各方已签订合作协议,确定了项目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责、任务分工、资金分配及成果归属,形成协同攻关的工作机制。
四、资金支持标准
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其中生产企业占60%、科研单位占30%、应用主体占10%。财政资金分3年批次拨付,第一年35%、第二年35%、第三年30%。生产企业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财政补助给本企业资金额度的30%,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用于研发、制造的比例不得低于80%。
五、考核指标要求
项目实施期满后,将从实物成果、知识产权、技术性能、产品可靠性适应性、熟化应用推广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相关指标须达到《武汉市2026—2028年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六、申报程序
各申报主体的牵头单位和牵头人要以真实、详尽、负责的态度,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武汉市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编制目录和标注页码,并按A4规格胶装成册(一式5份),打印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经牵头单位所在区农机推广部门审核后,于4月9日17时前报送至武汉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指导中心,将盖章的pdf版和原始word版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承琦 陈柳清 联系电话:027-82243223。
电子邮箱:88617352@q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6楼605
附件:1.
2026年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攻关机具需求清单.docx
2.
武汉市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申报书.docx
武汉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指导中心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