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根据《三亚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三科工信字〔2021〕7号)和《三亚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考核实施细则》(三科工信字〔2023〕398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三亚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已被认定为三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的,须参加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材料

参加三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考核的,需提供《三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材料》《三亚市众创空间考核材料》《三亚市星创天地考核材料》及相关附件,材料内容和数据从2025年1月1日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1.提交材料时间:2026年4月1日至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方式:有关单位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注册登录后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

3.联系电话:88257051。

  

附件:1.三亚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2.三亚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考核实施细则

      3.三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材料

      4.三亚市众创空间考核材料

      5.三亚市星创天地考核材料

    

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