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根据《三亚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三科工信字〔2021〕7号)和《三亚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考核实施细则》(三科工信字〔2023〕398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三亚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已被认定为三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的,须参加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材料
参加三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考核的,需提供《三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材料》《三亚市众创空间考核材料》《三亚市星创天地考核材料》及相关附件,材料内容和数据从2025年1月1日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1.提交材料时间:2026年4月1日至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方式:有关单位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注册登录后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
3.联系电话:88257051。
附件:
1.三亚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2.三亚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考核实施细则
3.三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材料
4.三亚市众创空间考核材料
5.三亚市星创天地考核材料
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