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省人民政府“减二增一”等政策落地,进一步规范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我们牵头修订形成了《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在3月30日—4月28日期间内,书面(方式一:通过EMS邮寄纸质文书,方式二: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扫描件)反馈至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园区建设组,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个人反馈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25号

邮编:250001

邮箱:hgcysjz@shandong.cn

电话:0531—51782871

附件:

1.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的起草说明

 

省化工专项行动办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