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部署,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发挥标准体系的统筹谋划和规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和完善符合山西工作实际、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体系。现就2026年度标准体系和地方标准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通过推动地方标准研制和发布、加强标准实施和应用,引导地方标准化工作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快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二、标准体系项目申报
本类项目由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申报,项目研制完成
后,会同省市场监管局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发布实施。
(一)申报范围
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需紧扣本行业、本领域“十五五”发展规划,结合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标准化实际需求,科学确定标准体系申报项目。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山西省标准体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申请;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可由多部门联合申报,或以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名义申报。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请于4月30日前一并送省市场监管局。
(三)项目确定
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申报项目开展评估论证,对符合条件的,在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达标准体系项目计划。
三、省级地方标准项目申报
本类项目由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收到的立项建议和本部门、本行业实际需要,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申请,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完成立项、审核、编号后发布实施。
(一)申报范围
省级地方标准申报项目需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部署,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迫切需求,制定范围应严格遵循《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相关要求。
(二)申报方式
由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牵头处室会同有关业务处室,科学确定申报项目,填写《山西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2),并将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一并送省市场监管局。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可由多部门联合申报,或以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名义申报。
(三)项目确定
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项目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交叉重复情况进行评估,对可行的项目面向全省公开征集起草单位和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通过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达省级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联系人:标准化处李昆
联系电话:0351-7680258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