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充分发挥产业资金对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盐田区实际,我局会同各相关单位,对原《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进行了修订,起草了《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意见及建议反馈途径
(一)填写本网页下方的“意见征集”内容,线上提交意见。
(二)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yantianqifu@yantian.gov.cn,邮件主题为“《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至: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416办公室(收件人:缪先生;联系电话:13828759210)。请在信封上注明“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意见反馈”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