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