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对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二、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三、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五、各单位要广泛动员企业积极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务必通知到每家复核企业积极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对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六、各单位请于2026年5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及附件2中的推荐汇总表和复核汇总表纸质版及可编辑电子版各1份;以及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合订本一式2份报送至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9号)
2.相关申报表格
3.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4.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
5.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31日
(联系人:林社锡,电话:3279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