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奖补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文旅联发〔2026〕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度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奖补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和《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相关要求的文化旅游企业(含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是指2025年1月1日以来在我市完成登记注册的企业。本政策所指投资为企业(个人)资金投入,政府(基金)投资不在统计范畴。

二、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奖补政策申报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3.申报承诺书;

4.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扶持政策依据、申请事项主要内容、实施进展、绩效目标及带动示范作用等);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经资质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7.申报奖励条款所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详见《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8.各区、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出具的正式推荐函及《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奖补政策兑现情况统计表》。(注:市属国有企业申报政策需由所属集团出具推荐函并填写统计表)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及《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指导企业规范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对提供虚假材料、虚报指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纳入清理规范利用财政补贴开展招商引资、妨碍公平竞争补贴范围的企业不得申报。对初审通过的企业,出具推荐函并填写《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奖补政策兑现情况统计表》。

请各区、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属国有企业于4月13日(星期一)前,将推荐函、《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奖补政策兑现情况统计表》及装订成册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光盘一份)报送至市文广旅游局。如无申报情况,也请将加盖公章的统计表反馈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副本

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84664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