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前湾新区社管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6年秸秆工作要求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浙江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巩固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6年宁波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巩固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1日

36关于印发《2026年宁波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巩固年行动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