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发改、民政、财政、市场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大力提振消费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及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6〕46号)要求,市商务局等5部门制定了《潍坊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潍坊市商务局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民政局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潍坊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大力提振消费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和《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自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国家、省、市安排截止时间结束。
二、补贴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品类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品类
按照全省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洗碗机、助听器、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助行类外骨骼机器人、智能马桶等产品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在潍坊市内购买上述补贴品类产品,按扣除各环节优惠后的最终销售价格15%给予补贴;每人每个品类限补1件,单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补贴产品收货地须为潍坊市行政区域内。
(三)商品要求
补贴商品须具备13位国标商品编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附完整合格证明;涉及能效、水效标识的品类,须为中国能效/水效1级,且已在中国能效(水效)标识网完成备案。
四、补贴资格申领及核销
(一)实名认证
消费者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潍坊市”专栏,进行实名认证。
消费者也可在云闪付等APP中搜索“鲁换新”小程序或扫描活动参与主体门店张贴的“鲁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鲁换新”小程序,选择“潍坊市”专栏,进行实名认证。
(二)补贴资格申领。实名认证后,在地方自主品类补贴专区,根据购买品类领取相应补贴资格,每个品类可领取1个补贴资格,补贴资格可通过“鲁换新”小程序“补贴资格券状态”查看。
(三)补贴资格有效期。补贴资格于每次申领成功后2天内有效,过期可再次申请,每个品类最多可申领2次、核销1次。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享受补贴1件。补贴资格核销截止日期为活动结束日期。
(四)补贴资格核销。消费者在活动参与主体门店核销补贴资格,购买政策适用产品,以支付立减方式享受补贴。因消费者个人原因产生退换货的,退换货视为已使用补贴资格。
(五)支付立减。消费者应提前告知参与主体参加以旧换新活动,付款前出示“鲁换新”小程序-补贴资格并核销,方可享受立减补贴。补贴资格申领核销人、实际付款人、收货人必须一致。
五、参与主体征选
(一)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公开征选符合条件的地方自主品类补贴产品销售主体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需遵守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关政策规定,具备一定周期内的垫资能力。参与主体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合作平台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建立统一规范、“有进有出”的参与经营主体库,统筹兼顾城市和农村、线上和线下,大中小微商家,综合考虑经营主体资信、政策参与能力、合规经营、承诺履行等情况,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并公告政策参与主体名单。家电类以旧换新参与主体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补贴资金管理安全风险或违反政策品类及标准规定的政策参与主体,采取约谈、暂停参与资格、责令限期整改、取消政策参与资格等措施。在2024年以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补贴活动。探索采取“品牌厂商+授权经销商”等模式参与补贴活动,并由品牌厂商承担对其商户的监管责任。
(二)保障农村居民享受补贴政策。支持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县域商业多元主体参加补贴活动。鼓励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下沉农村市场的经营主体,采取流动“大篷车”下乡、农村市集、现场展销等方式将服务网络延伸至乡镇偏远农村。
六、资金审核拨付
(一)规范审核拨付流程。补贴资金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的方式进行补贴,由参加活动的销售主体先行垫付。活动开展期间,销售主体负责汇总消费者补贴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基本信息、发票信息、品牌、品类、型号、产品条形码数字、SN码、能效水效等级、物流配送、安装信息等),并按要求上传至审核平台。按程序经审核后,商务局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垫付销售主体,补贴申请采取分批审核方式,在一定周期内兑付。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销售主体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进行退款。退货时,销售主体已收到补贴款的,须按清算要求及相关程序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政府指定资金账户。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简化资金核销流程、缩短兑付周期。
(二)强化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平台需不断完善优化平台功能,迭代升级系统,满足补贴资格受理、发放使用、核验核销、监督管理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需要。做好企业库、商品库、产品备案价格库、商品SN码库、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码)库、能效水效库等数据信息库管理工作。强化与山东省以旧换新信息平台实时对接,实现数据实时交叉核验和数据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对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能效(水效)标识网,严格校验产品合规性和能效/水效等级。全面提升预测分析能力、数据自动比对校验能力、多维度风险监测预警防范能力、服务决策能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精准识别并拦截不合规产品、虚假交易、一机多卖、退货不退补、非营业时间交易等违规情形。即时准确掌握补贴申领、交易支付、资金核销、订单审计等各环节信息,并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交叉核验与比对印证,对消费者身份信息真实性、补贴产品交易真实性以及同一消费者补贴资格的唯一性、同一件产品享受补贴资金的唯一性进行校验。
(三)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各参与主体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严禁骗补和价格欺诈行为。参与主体须做好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备案,签署承诺书,公开承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督促参与主体在经营场所、网页或APP等显著位置标注或张贴产品补贴前销售价格、销售环节优惠让利金额、享受补贴金额和实际成交价,及时报备补贴产品品牌厂家零售指导价。补贴产品属于新品的,补贴前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厂家零售指导价。要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明买暗退、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作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及时上传补贴产品数据,不得无故停止、延期报送、采用离线数据包报送或间歇性大量补传数据,以确保补贴数据归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律性。不得非法使用、泄露或篡改消费者收货地址、联系方式、APP账号或其他个人信息。严格执行商品交易发票制度,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实名发票,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保持一致。单张发票只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并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等必要信息。参与主体应引导消费者配合做好必要的信息采集等工作,保护好消费者个人信息。
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洗碗机、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等安装类产品自销售之日起,原则上应在15日内完成安装及消费者签收。如消费者因房屋装修等特殊需求需延期安装,延期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90天,且延期后的安装时间不得超出活动结束日后的15天范围。本年度内销售的所有产品,均需在活动结束日后的15天内完成安装及消费者签收服务。不能按期完成安装及消费者签收的,不予拨付垫付资金。
洗地机、助行类外骨骼机器人、助听器等自提类产品,需现场拆封、开机激活,并做好SN码、69码等必要产品信息的采集工作。未现场拆封、开机激活,并留存所有合规佐证资料的,不予拨付垫付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共治。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管,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借助专业审计机构、收单机构、运营商、行业协会等力量,多环节、多渠道开展抽查、排查工作,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监管体系。用好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手段,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以旧换新工作全流程、各环节风险可控。建立政策评估、绩效评价机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及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跟踪研判消费市场发展趋势,持续优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政策成效评估、绩效评价。
(二)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工作流程标准,严格把控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销售主体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所售新机品牌、品类、型号、产品条形码数字、SN码、购机发票、能效水效等级、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产品出库、物流配送、安装和消费者签收等信息,形成严格闭环。生产企业及代理机构须向潍坊市商务局提报商品名称、品牌、品类、型号、销售指导价等信息清单。个人消费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必须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有关资料严格审核把关,确定无误后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减轻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主体垫资压力,同时将上述信息报送省平台。
(三)加强风险防范。切实做好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借机涨价、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严防非法翻新、以次充好出售旧机等行为。
(四)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做好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科学制定补贴资金使用及兑付计划。加强统筹,对经营主体申请参与补贴活动、资金兑付等具体事项,统一明确材料清单、申请方式、办理流程、审核程序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政策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补贴资金保障。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强换新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严格防范并依法依规查处各类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开展重点核查。对交易行为和资金安全进行全流程监管,强化动态跟踪,加大部门联动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及时收回资金,严肃追究相关主体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联合有关部门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工作进行重点核查,对补贴落实情况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查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