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22〕7号,附件1)有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在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助标准
对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给予每家组织50万元质量工作资助资金。再次获得同一奖项的,不重复给予质量工作资助资金。
三、申报方式
2026年江门市政府质量奖项目资助资金纳入我市“免申即享”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主体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简称江惠通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进行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企业按照《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3)完成江惠通平台注册登录操作,并进入“2026年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指南详见附件4),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至4月10日。
(二)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无需填报信息或材料,在线确认申报主体、资助金额和银行账户等信息即可办理申报。
(三)企业如对申报信息有异议的,需在4月1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反馈。
(四)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4月15日前登录江惠通平台,完成对企业申报信息初审。
(五)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将资助名单和拟分配金额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市级、县级财政按照1:1比例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程序,有序发放质量工作资助资金。
五、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所在县(市、区)以获奖时的属地为准。
(二)对再次获得同一奖项的企业(组织),不重复给予质量工作资助资金。
(三)质量工作资助资金用于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持续推动质量改进、人员质量素质提升,不得挪作他用。
六、咨询电话
资助政策咨询:
江门市市场监管局,3168339;
系统技术及操作咨询:
江惠通平台技术部,3501712。
附件:1.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2.2025年度江门市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组织名单
3.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4.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