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自治区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自治区财政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草拟了《关于葡萄酒流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6年5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nxczt1203@163.com

2.信函方式请发送至: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路416号自治区财政厅税政与条法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葡萄酒流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字样,邮编:750001

附件:关于葡萄酒流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