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企业:

根据《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3〕8号)和《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开展深圳市第十二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开展第十二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审时间:2026年4月3日-5月15日(第十二批);

二、受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捷顺科技中心B座18楼;

三、申报条件及详细指引: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指引(2026年第一批,总第十二批)(详见附件);

四、咨询电话:0755-23335585。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