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汕头市2025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大做强会展经济,打造新兴国际会展名城,我局已于2025年9月发布了《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扶持措施》(以下简称“扶持措施”)。为进一步明确扶持资金申报相关程序,我局根据扶持措施起草了《2026年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

二、反馈途径

1.电子邮箱:stwmk901@vip.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意见建议”;

2.传真:0754-88931821;

3.信函:请将信件邮寄至: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外经贸大厦汕头市商务局外贸科,邮政编码:51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

联系电话:外贸科88931822。

三、其他要求

本次征求意见采用实名制,请在反馈资料中提供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后续沟通。

汕头市商务局

2026年4月3日

相关附件:

2026年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2026年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封面).pdf

附件2:2026年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pdf

附件3:2026年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