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科技局出台《日照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日科字〔2026〕9号),以下简称《办法》,具体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市技术创新中心是全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我市技术创新中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科技厅《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鲁科字〔2024〕150号)文件精神,在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与创新资源禀赋的前提下,研究出台《办法》,主要目的是完善日照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布局,打通“科学研究”到“技术应用”的“最后一公里”,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平台支撑,为梯次培育省技术创新中心筑牢基础,助力全市科技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办法》共六章32条,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定位与建设运行原则、各部门的职责定位。第二部分是认定与管理。明确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应具备的条件和认定的具体程序。要求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学术委员会,并对研究方向、科研人才团队、研发设施条件、开放运行、知识产权保护等明确具体要求。第三部分是绩效评价。明确了市技术创新中心的支持政策,鼓励支持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国家、省及市科技计划,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可按程序择优给予市级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支持。

主要特点:一是内容更加全面。结合新修订的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明确细化了管理部门、主管部门、依托单位职责,并新增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保护、科研诚信等内容。二是认定条件更加科学。借鉴省技术创新中心认定条件,优化了专职固定人员数、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仪器设备原值等认定条件,并增加了对依托单位在承接科研项目、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等方面的要求。三是支持措施更加有力。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可按程序择优给予市级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支持。

三、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日照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区域创新科

解读人:张咪

联系电话:0633-8802716